????一、什么是工伤保险?
????是指国家或社会为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二、为什么要推行工伤保险?企业可以拒不缴纳工伤保险吗?
????首先,推行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其次,企业不能拒不缴纳工伤保险。拒不缴纳工伤保险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哪些?
????本市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各类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四、如何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率参照工伤保险行业缴费率分类表)
????(一)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二)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三)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五、职工在哪些情况下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六、职工在哪些情况下不符合认定为工伤?
????职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三)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八、劳动能力鉴定是指什么?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九、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范围包括哪些?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一)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五)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